我认为,中国在稀土管理方面的决策是有其合理依据和明确目的的。两年来,我们一直在与国际社会就此进行对话和协商,直到最近世界贸易组织(WTO)做出了裁决。这一裁决表明了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公平贸易作为名义,实际上却实施着贸易歧视的行为。
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并不断完善对于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管理,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我们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我要强调的是,我们完全没有意图通过扭曲贸易规则保护国内产业,而是出于对未来的考虑。
WTO虽然要求其成员取消出口限制,但同时也允许某些豁免条款,比如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或保护自然资源所必需的措施。基于这样的规定,我国对稀土等可用竭自然资源出口限制同样具有充分根据。
这次关于中国稀土国际诉讼案再一次凸显了WTO规则中的不公平性问题。尽管我们现在拥有150多个成员,其中发展中国家占绝大多数,但其中一些发达经济体仍然控制着这些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过程。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更加积极地学习如何运用这些“语言”,熟练掌握国际多边贸易规则,同时积极参与新规则的制定,以促进那些不公平贸易规则的改进。此外,这些努力将为我们自身追求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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