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中国在稀土的国际管理上加强了监管,这是有理有据的。两年前,中国与其他国家就稀土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进行了长达两年的法律争议,最终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方措施违规。这一结果再次证明了一些发达经济体利用公平贸易名义行使对他国产业的歧视性行为。
近期,中国政府不仅加强了对部分资源类产品尤其是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型产品的管理,而且不断完善这些措施。这种做法旨在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且并非通过扭曲贸易规则来保护国内产业。
此外,虽然WTO要求其成员取消所有出口限制,但同时规定了两个豁免条款:一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措施;二为保护可用竭自然资源相关措施。在这两个豁免条件下实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相结合的是合理合法的。我相信,对于稀土等重要自然资源出口限制也是出于合理考虑而制定的。
这个案例再次明确指出了WTO规则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公平性问题,即便WTO拥有150多个成员,其中发展中国家占绝大多数,但一些发达经济体仍然控制着规则制定和执行的大权。
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在“规则”上的优势,我们需要深入学习如何操作国际多边贸易规则,并且积极参与新规则的制定,以改进那些不公平且需要修正的地方,从而为我们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地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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